MLDR—2022—01004
汨政辦發〔2022〕17號
汨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汨羅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
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高新區管委會,飛地園管理辦公室,屈子文化園事務中心,
各鎮人民政府,市直及駐汨各單位:
《汨羅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汨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8月25日
汨羅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
實 施 方 案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岳陽市關于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從根本上破解房地產“辦證難”問題,構建房地產規范管理長效機制,依照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21〕75號)、《岳陽市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方案》(岳政辦發〔2022〕26號)文件精神,在總結我市開展“交房即交證”改革試點經驗基礎上,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聚焦新建商品房“交房長期交不了證”的問題,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契機,打通堵點和關鍵環節,著力構建政府主導、部門監管和企業主責、購房人配合的責任體系,逐步實現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住權與產權同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二)改革目標。建立交房與交證聯動機制,將現行房屋工程竣工驗收后、不動產首次登記(棟證)之前的流程前置到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前,確保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即具備辦理首次登記條件;在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后20個工作日內,由房地產開發企業組織交房,不動產登記機構依申請為資料齊全的購房人辦理轉移登記(分戶證),實現購房人“收房即拿證”。從2022年12月31日起,汨羅市所有城鎮規劃范圍內新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預售商品房項目必須實施“交房即交證”,并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常態化。
二、工作任務
(一)調整優化辦事窗口。進一步加強不動產登記綜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設,在此基礎上按照“一個流程圖、一個操作指引”的要求,構建信息共享、聯合審批機制,實現“交房即交證”工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有關事項有機結合,推動水、電、氣、網絡、電視等開戶業務聯動辦理。政務服務中心咨詢窗口或導引臺做好“交房即交證”相關政策咨詢和引導服務。(牽頭單位: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
(二)整合再造業務流程。理順登記與管理的關系,按照前置一批、并聯一批、簡化一批和后置一批的要求,對商品房預售、竣工驗收、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及轉移登記等全流程進行精簡優化。
1.建設預售階段
(1)嚴把預售入口關。嚴格執行預售標準和條件,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應依法審查是否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并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交房即交證”有關程序和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2)全面實行預售合同網簽備案。商品房預售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達成一致后網上簽訂預售合同,系統自動核驗,一鍵生成電子合同,并實時推送至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部門、金融機構和水、電、氣、網絡、電視等服務單位。完善標準化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明確交房時間、條件和雙方權利義務,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的房屋竣工聯合驗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權屬清晰無爭議且已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范圍。(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金融辦、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市場監管局)
(3)大力推行預告登記。對預售商品房全面開展預告登記,推動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與預告登記協同辦理,實現同步申請、一窗受理、并行聯辦、實時共享。探索開展預告登記和轉移、抵押登記合并申請,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預告登記時同步收集新建商品房轉移、抵押登記的相關材料。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有關材料直接沿用,不再重復收取。(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金融辦)
(4)提升契稅繳納便利度。提供多途徑契稅繳納渠道,積極推動網上繳稅功能,實現開發建設單位與購房者網上簽訂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后,購房者可繳納契稅。(牽頭單位:市稅務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
2.竣工驗收階段
(1)整合相關測繪事項。按照“多測合一”改革要求,將規劃條件核實和土地核驗測量、地籍測繪、房產實測等工作,合并為竣工驗收綜合測繪,實現“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平臺聯審”,做好測繪成果審核入庫,直接作為聯合驗收和不動產登記的材料。(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
(2)嚴格實行聯合驗收。按照“一家牽頭、多驗合一、限時辦結”要求,督促即將交付的樓盤及時完成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嚴格執行全省統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落實驗收事項、流程、時限、材料等方面的要求,實行工程質量、規劃、土地、消防、人防、綠地、排污管網、城建檔案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3)簡化驗收備案流程。嚴格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關于<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的通知》(湘建建〔2019〕134號)文件要求,進一步規范實行聯合驗收的涉及部門、驗收事項、驗收時限及驗收程序,全面精簡非法定驗收事項。嚴格執行全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規定的竣工驗收備案所需材料清單,將稅費繳納證明、農民工工資無拖欠的證明等非法定申報材料統一清出竣工驗收備案材料清單。推動將消防驗收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推進規劃條件和用地條件的施工過程監管,強化過程監管和過程糾偏。(牽頭單位:市住建局(市人防辦),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4)并行開展核實核算。在竣工驗收階段,嚴格按照規劃設計指標核實相關數據,做好有關“期轉現”數據核實、土地指標核算、物業管理用房確認等工作。(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規范相關費用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竣工驗收階段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完成土地價款、報建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水土保持費、人防費)、物業維修資金的核算、清繳或歸集,在不動產首次和轉移登記時不再進行核驗。(牽頭單位:市稅務局、市財政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人防辦)、市水利局)
(5)簡化土地指標核算程序。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的前提下,對項目實測后土地面積或建筑規模與出讓合同存在差異,需核算指標修改土地出讓合同的,在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后,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簽訂補充協議,補繳相關價款及稅費,再申請不動產登記。(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6)積極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和告知承諾制。積極推進施工過程結算,對約定結算節點內完成的質量合格工程內容,即時開展工程價款計算、調整、確認及支付等。將“竣工結算備案”和“建設工程檔案歸檔”等事項調整到竣工驗收備案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承諾期內補齊相關材料,對存在失信行為的,依法依規進行行政處理及信用懲戒。(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
3.交房交證階段
(1)加快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項目取得竣工驗收備案手續后,即可申請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明確申請材料,任何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程序和材料不得作為登記受理前置條件。對能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多測合一”信息平臺共享獲取的竣工驗收備案材料、房屋測繪報告及成果數據,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
(2)實行交房與轉移登記聯動。房地產開發企業達到交房條件時,應提前將集中辦理交房安排告知不動產登記機構及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發證。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湖南省不動產登記網上“一窗辦事”平臺提前申請轉移登記,經網上審核、繳納稅費后發放不動產登記證書。(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房建局、市稅務局)
(3)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進一步加強規劃、土地、建設、房地產交易、稅務、金融與不動產登記全流程業務協同聯動。推行不動產登記首次和轉移登記合并申請、同步辦理。進一步創新登記服務舉措,深入推進不動產登記服務便民化,全面推進不動產登記“160”改革,推行“5+2”無休日服務、上門服務、靠前服務、預約服務,努力提高工作效能,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稅務局、市金融辦)
(三)加強平臺協同與共享
1.深入實施“互聯網+不動產登記”。以汨羅市不動產登記信息化管理平臺為基礎,實現與湖南省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臺及稅收征管系統互聯互通。將綜合平臺全面延伸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房產經紀機構,實現樓盤表同一、數據同源,全面支撐不動產登記“一網通辦、跨省通辦”和不動產登記、房地產交易、稅收征繳“一窗受理、并行辦理”。進一步優化互聯網+稅務平臺功能,全面完整實現涉稅信息共享,實現“掌上辦稅”。(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市稅務局、市金融辦)
2.推動工程建設項目“一網通辦”。建立工程建設項目代碼與不動產單元代碼的關聯關系,實現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平臺、“多測合一”信息平臺、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臺、稅收征管系統、不動產登記綜合平臺等無縫銜接,支撐房地產開發項目報建、審批、竣工驗收、測繪、交易、登記成果全流程信息共享和“一網通辦”。不動產登記部門將電子監管號、不動產單元號等數據推送至工改系統;工改系統以棟為單位,將土地許可、用地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建筑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備案結果等數據推送至不動產登記綜合平臺。(牽頭單位: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發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稅務局)
3.加強信息共享與應用。進一步完善政務數據共享交換平臺,加快推進部門信息共享集成,盡快實現自然人身份及家庭成員戶籍信息與房地產交易、稅收、不動產登記等信息的互通共享。加快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批、供、用、登”全流程信息共享。加快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檔案清理整合和入庫,推進不動產電子證照庫建設并接入省電子證照庫。加大電子證照在查詢、共享和業務聯辦中的應用。(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
(四)強化監管與約束
1.落實全程監管。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做到問題“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加強建設用地及工程規劃批后監管和房地產市場監管,嚴格落實預售資金監管制度,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行為。(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
2.建立誠信體系。將“交房即交證”改革中企業誠信守信情況納入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和不動產登記信用信息歸集范圍,統一記入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系統,并依法建立對不誠信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限制清單及相關制度,依法依規構建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聯合懲戒機制。(牽頭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局、市工信局、市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汨羅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
(五)加強改革統籌配套。深入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統籌協調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多規合一”、“多測合一”、“互聯網+政務服務”、住房“一網通辦”、壓縮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市政公用服務聯合報裝等相關改革,實現相互銜接,協同配套,為“交房即交證”改革提供支持。(牽頭單位:市優化辦、市發改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住建局,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三、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交房即交證”改革已納入省委深化改革考核事項和省政府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和優化營商環境評價范圍。各有關單位要提高思想認識,勇于擔當,壓實責任,加大力度,積極推進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工作。
(二)加強協調,共同推進。各有關單位要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司其職,配套制定各部門權責范圍內的具體實施細則和辦事指南,對本部門主辦事項的實施條件、主協辦工作的具體操作辦法等予以明確。通過流程優化、信息共享、壓縮辦理時限、開辟綠色通道等措施形成高效便捷的“交房即交證”流程,確保各階段、各環節無縫對接。
(三)加強監督,注重宣傳。各有關單位要建立相應的督查考核機制,嚴格責任落實。要加強對改革落實情況的指導督促,及時跟蹤調度,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要充分利用政府門戶網站、網絡媒體、政務服務中心、項目現場等途徑,推動信息公開,引導群眾、企業知曉房屋預售和交房交證條件。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及時宣傳推廣“交房即交證”先進經驗,營造良好的改革氛圍。
附件:汨羅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部門工作任務清單
汨羅市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部門工作任務清單
部門 名稱 |
任務清單 |
備注 |
市自然資源局 |
1.牽頭負責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實施工作,做好改革協調和調度。 2.加強不動產登記綜合受理窗口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綜合服務窗口建設,實現“交房即交證”工作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有關事項有機結合。 3.牽頭實施土地、規劃、房產測繪等“多測合一”,將不動產權籍調查和土地、規劃、房產測繪流程前置到竣工聯合驗收備案之前,做好測量、測繪成果審核入庫,實行“一次委托、一次收費、三測合一、成果共享”。 4.負責研究制定并推廣“交房即交證”的標準化合同范本,明確交房時間、條件和雙方權利義務,確保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的房屋聯合竣工驗收合格、完成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權屬清晰無爭議,具備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條件。 5.指導做好預售合同網簽備案工作,合同網簽備案后,將信息實時推送至住建部門、金融機構、和水、電、氣、網絡、電視開戶等相關服務單位,并將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納入房地產市場監管和誠信管理范圍。 6.規范土地供地與規劃事中事后管理,指導和督促按照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和規劃設計指標核實相關數據,做好有關數據核實、土地指標核算,在土地、規劃驗收合格的前提下,簡化土地指標核算程序。 7.負責按時限要求為開發建設單位和購房人辦理不動產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推動通過共享獲取竣工驗收、稅費繳納等材料,精簡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房人申請不動產登記材料,推行不動產首次登記和轉移登記合并辦理,限時辦結。 8.全面推行預售商品房預告登記,將預售商品房合同備案與預告登記協同辦理、網上辦理。已辦理預告登記的,在辦理轉移、抵押登記時,有關材料直接沿用,不再重復收取。 9.加快推進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實現“批、供、用、登”全流程信息共享。 10.指導和督促進一步優化不動產登記服務,并做好與水、電、氣、網絡、電視等開戶業務的聯動辦理,方便群眾辦事。 11.繼續推廣應用湖南省不動產登記網上“一窗辦事”平臺,將平臺端口全面延伸到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 12.加快不動產登記存量數據檔案清理整合和信息化入庫,開展電子證照庫建設,加大電子證照在查詢、共享和業務聯辦中的應用。 13.聯合各相關部門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問題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并嚴格落實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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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市人防辦) |
1.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抓好商品房預售許可和資金監管工作,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照“交房即交證”有關程序和要求,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嚴格執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聯合驗收辦法規定,實行限時聯合驗收,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3.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規定的竣工驗收備案所需的材料清單,在竣工驗收階段完成物業維修資金的歸集,推動將消防工程要求納入施工過程質量安全監管體系中,強化過程監管和過程糾偏。 4.積極推進施工過程結算以及“竣工結算備案”“建設工程檔案歸檔”等事項告知承諾制,并將房地產開發企業告知承諾履約情況納入誠信管理。 5.做好竣工驗收備案等信息推送不動產登記機構、稅務等部門。 6.牽頭協調交房工作,將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工作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流程,推動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臺與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平臺、“多測合一”平臺、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稅費征管等平臺信息共享,結果互用。 7.聯合各相關部門依法建立對不誠信房地產開發企業的限制清單及相關制度,及時開展誠信守信情況評價,并嚴格落實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8.牽頭建立房地產市場領域違法違規聯合執法工作機制,做好工程建設項目過程監管和房地產市場監管,督促建設單位落實交房交證的主體責任。 9.運用督導激勵和評價考核等手段,統籌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交房即交證”改革提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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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優化辦 |
負責優化營商環境相關改革的統籌協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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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 審批局 |
1.推進政務一體化平臺搭建和部門信息共享集成等工作。 2.推動政務中心咨詢窗口或導引臺建設。 3.按照“一件事一次辦”要求推動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和便利化建設,指導協調有關窗口設置、業務聯辦等工作。 4.將水、電、氣、網絡、電視等開戶業務納入聯動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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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稅務局 |
1.負責加強開發建設單位的日常稅收征管,做好購房人契稅、印花稅等的征繳工作,指導做好土地價款、報建費(水土保持費、人防費)等相關費用征繳工作。 2.提供多途徑的契稅繳納渠道,積極推動網上繳稅功能,落實稅收征管系統與不動產登記平臺、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臺的互通和信息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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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財政局 |
1.做好報建費等相關費用核算和征繳工作。 2.落實財政收費平臺與不動產登記平臺、住房領域信息化“一網通辦”平臺的網絡互通和信息共享。 3.積極推進施工過程結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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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發改局 |
1.通過督導激勵和評價考核等手段,統籌調度各相關改革,為“交房即交證”改革提供支持,實現相互銜接,協同配套。 2.將“交房即交證”改革中企業誠信守信情況納入湖南省社會信用信息系統。 3.會同相關部門嚴格落實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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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
負責實現公安部門自然人身份及家庭成員戶籍信息與房屋交易、不動產登記信息互通共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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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 |
負責綠化驗收工作;負責行政職權范圍內的其他審查、審批、驗收和交易監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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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場 監管局 |
1.聯合各相關部門建立房地產行業誠信體系,推動房地產領域相關失信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規范房地產市場。 2.協同制定商品房買賣合同范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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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銀行汨羅支行 |
協助市發改局嚴格落實跨部門、跨領域的“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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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金融辦 |
1.推動將銀行金融機構申請端口延伸到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不動產登記機構。 2.進一步強化金融、交易、稅務、不動產登記等業務聯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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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來水、供電、燃氣、通信等相關部門 |
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施工合同后,及時安排人員進場施工,確保如期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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