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實施背景
為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岳陽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堅持“房住不炒”定位,改善供需結構,優化市場環境,提振市場信心,努力實現“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良性循環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由市住建局住保中心起草、市司法局審核、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文,于2022年6月21日正式出臺了《關于進一步促進汨羅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以下簡稱《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據
市人民政府是根據1.《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報全文》;2.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商務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消費持續恢復的若干措施》(湘發改就服規[2022]441號);3.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自然資源廳、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湖南監管局、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關于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湘建房〔2021〕176號)4.岳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促進岳陽市城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試行)》(岳政辦發〔2022〕10號)等政策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若干措施》!度舾纱胧分贫ㄟ^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體合法,程序合法,內容合法。
三、適用范圍
《若干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執行,有關財政和契稅的獎勵及補貼政策,有效期至2
022年12月31日。如退房應當退還享受的相應補貼。其他政策有效期為2年,期間如遇國家和上級
政策調整,以上級政策為準。
四、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從減輕購房者負擔、活躍供需兩側市場、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出臺了優化房
地產用地供應、實行住宅用地出讓優惠、放寬預售許可形象進度條件、控制商業地產規模、推進
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支持人才購房需求、實施購房契稅補貼優惠、支持住房剛性需求、實
施“二孩”“三孩”家庭購房獎勵、加大農民進城購房獎勵力度和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放
寬購房落戶及就近入學條件、實施住房貸款或租金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加強房地產項目信貸支
持、優化房地產項目資金監管和落實完善裝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等共計16項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