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及實施背景
為推廣應用預拌砂漿,加快發展散裝水泥,實現資源綜合利用,同時進一步減少施工揚塵污染,有效提升工程建設質量,結合我市實際,由市工信局起草、市司法局審核、市人民政府下文,于2022年5月10日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強預拌砂漿管理、禁止在全市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
二、制定依據
市人民政府是根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湖南省散裝水泥條例》;3.《岳陽市揚塵污染防治條例》;4.《湖南省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質量管理規程》(湘工信原材料〔2021〕233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通告》!锻ǜ妗分贫ㄟ^程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主體合法,程序合法,內容合法。
三、主要內容解讀
《通告》共七條,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及其產品質量做出了規范要求,對在全市規劃區范圍內預拌砂漿推廣使用的具體時段予以明確。
第一條是明確預拌砂漿的概念和分類;
第二條是對預拌砂漿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機構設置和人員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第三條是明確市墻體材料改革和散裝水泥管理服務中心為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及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責任單位;
第四條是重點,對預拌砂漿的使用分時段分區域逐步推進做出具體規定;
第五條對涉及預拌砂漿推廣使用的各方主體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區分、加以明確;
第六條則是對違法使用袋裝水泥和在施工現場機器攪拌砂漿的行為的查處規定;
第七條是明確通告的生效日和有效期。